陵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介
陵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原陵縣人事局與陵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于2010年6月合并而成,正科級建制,為陵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制定我區具體實施辦法并監督實施;負責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政策,擬訂全區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擬訂全區職業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定;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來我區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制定我區具體實施辦法并監督實施;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辦法;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報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參與制定全區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落實國家、省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我區具體實施辦法并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落實國家、省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制定我區具體實施辦法并監督實施。
(七)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制定我區具體實施辦法并監督實施;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制定我區具體實施辦法并監督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落實博士后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八)綜合管理全縣引進國外智力、赴國(境)外培訓和留學人員來我縣工作。擬訂全縣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辦法,編報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并監督實施;負責來我縣工作外國專家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和聘請外國專家計劃;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我縣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工作;組織指導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對外交流工作。
(九)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政策,擬訂安置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干部培訓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貫徹落實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援建地區、重點建設項目人員安置政策;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負責承辦縣政府獎勵工作并綜合管理全縣各部門表彰獎勵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