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華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介
根據《中共濮陽市華龍區委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華龍文〔2010〕19號),設立濮陽市華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辦法,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貫徹落實省、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公共創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省、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落實全省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貫徹落實省、市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有關政策措施,保持全區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省、市制定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退休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崗位津貼補貼和地方性附加津貼等規定并組織實施。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落實省、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組織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試考核;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落實省、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全區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負責全區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區工作或定居的規范性文件。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辦法和安置計劃,負責全區軍隊轉業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政府獎勵辦法。
(十)貫徹落實省、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