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縣教育局簡介
永定縣教育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縣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抓好國家、省、市教育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在我縣的組織實施,并對全縣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二)制訂全縣教育政策及規章,督促各鄉鎮制訂有關有利于教育事業發展的地方性政策、規章,并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
(三)統籌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研究制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發展規劃的實施。
(四)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教育體制改革,協調教育內部同外部的關系,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科技體制相適應的教育體制及運行機制。
加強對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和引導。
(五)貫徹落實“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負責實施全縣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兒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各鄉鎮、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加強對各級各類學校的檢查、評估,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配合農業、科技部門做好農科教結合工作。
(六)負責編制年度教育經費預算,保證教育經費的落實和管理使用。負責全縣教育基建的規劃指導工作。負責各級各類教育事業報表的編制、統計、上報工作。
負責全縣農村教育費附加、城市教育費附加、城市建設教育配套費征收、管理、使用的指導工作,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
負責全縣學校條件裝備和校辦企業工作。
(七)負責對全縣各學校財務計劃、預算的執行和決算,教育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財經紀律執行情況審計工作。匯同有關部門制定我縣中小學收費標準,并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八)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統一管理全縣教職工和教育行政干部的隊伍建設,負責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管理全縣教職工工資福利、職稱職務評聘、進修培訓、表彰獎懲、辭職辭退、退休(職)審核、干部檔案等工作,做好教育工會工作。
(九)負責全縣教師調配。協同編辦、人事、財政做好教育機構的設置、定編定員等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根據編制需要,負責錄聘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工作。
(十)提名、考察或參與考察高級中學、完全中學校長。負責除高級中學、完全中學校長外其他中小學校長及其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工作。
(十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工作、體育衛生、文化藝術工作、國防教育、環保教育以及校園綜治、未成年人保護、安全保衛、校園美化、綠化等工作。指導創建文明學校工作。維護學校的安定穩定,協同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學校發生的突發事件。
(十二)協助做好教育系統計劃生育工作,落實計劃生育成員單位職責。
(十三)執行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指導、協調各鄉鎮做好農村初中招生工作,負責高考、中考、自學考試、成人高考、高中會考的組織實施。
負責縣招生委員會、縣高教及中專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縣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指導教育學會及其分會、協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五)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綜合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十六)完成縣委、縣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