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商局機構設置和主要職能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的職能部門,實行垂直管理體制,下轄15個縣(市)、區工商局(7個區局,8個縣、市局)、81個工商所,現有編制數1735人,市工商局機關行政編制數為184名。
其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占76.61%,35歲以下占25.31%。市工商局機關現有編制201人,內設9個處室,即:辦公室、人教處、財裝處、法制處、商廣處、市場處(合同處)、公平交易處(消費者保護處)、注冊登記處、企業監督處;3個單位,即:紀檢組、監察室、機關黨委;5個直屬單位,即:外資分局、信息技術分局、檢查支隊、商檢所、12315指揮中心;8個掛靠單位,即:消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廣告協會、經紀人協會、“守合同、重信用”協會、商標協會、工商學會。目前,全系統共有1個全國文明創建工作先進單位,10個省級文明單位,25個市級文明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和參與制定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
(二)主管各類工商企業和申請公司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注冊工作。依法核定注冊單位名稱,審定、批準、頒發有關證照;監督檢查其注冊行為。
(三)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四)組織開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以及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
(五)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的登記和監督,管理規范其經營秩序。組織管理經紀人和經紀機構。
(六)組織管理商標工作,推薦參評省著名商標,查處商標侵權假冒行為,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
(七)依法監督管理廣告經營活動,審核企事業單位廣告經營資格,查處廣告經營和廣告宣傳中的違法違章行為。
(八)組織合同管理工作,查處合同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組織監管拍賣和招投標行為。
(九)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廣告協會、商標協會、市場協會、合同協會、經紀人協會、消費者委員會的工作。
(十)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網絡建設和辦公自動化工作,建立各類經濟主體以及法律、法規電子數據庫,開展對網絡經濟和電子商務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人員、財務的統一管理,按干部管理權限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系統領導班子。
(十二)組織開展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崗位培訓、專業學歷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工商行政管理宣傳活動。
(十三)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十四)承辦上級工商局、當地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