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教科研的工作職能
1、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指示意見,制定我市教學工作的規章、制度。
2、根據教育教學需要,對教育思想、教育理論、課程設置、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和教學評價等方面的問題進行研究。
3、承擔國家、省、市等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重大教研、科研攻關項目。
4、收集、處理、交流教育教學重要信息,為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提供信息資源服務。
5、指導、協調各縣區相關業務指導部門的工作。
6、指導市直學校教學、科研工作。
7、及時了解全市教學工作現狀,為市教育局行政決策提供(咨詢服務)。
8、根據本地實際,提出執行課程計劃、課程標準和使用教材的意見,并檢查執行課程計劃、課程標準和使用教材的情況。
9、組織教學研究活動,介紹國內外教研、科研、教學的最新信息和動態,幫助廣大教師端正教育思想,領會課程標準和教材,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理論水平、專業知識水平和課堂教學效益。
10、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學質量進行監測、評估,負責學業水平測試的相關命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