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簡介
1、貫徹執行國家、省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的政策、法規,根據本市實際情況擬訂有關配套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
2、承擔保障全市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負責編制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工作目標。組織擬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
3、承擔推進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組織擬訂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實施公有住房出售、房改房上市交易、職工購房補貼等房改工作。負責市區住房基金管理工作。
4、負責市區拆遷安置房(低價位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保障性商品房)、廉租房以及公共租賃住房等其他政策性住房的建設和管理。
5、承擔全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責任。組織擬訂房地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市場監督政策并監督執行。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商品房銷售、房產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及房地產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實施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網上管理。
6、負責市區范圍內的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城市房屋征收管理、房屋安全管理、修繕管理、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管理、白蟻防治管理及物業管理的行業管理。
7、負責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對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負責本行業各類信息的匯集、發布和交流,組織推廣應用新科技。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