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江北區財政局簡介
寧波市江北區財政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財政、國有資產、財務、會計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做好財政管理的各項工作。
工作職責
1、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制訂全區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財政計劃,負責編制財政年度預算草案;執行區人大批準的年度預算,組織和監督預算的執行,編制年度決算;審核行政事業單位的收支預算、決算;負責社會保障資金的征收和管理、基本建設財政管理及按“四統一”的要求加強對全區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
2、依據中央和省、市關于財政、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行使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能)、政府公共財政管理(行使政府集中采購,減少財政支出的職能)、財務會計管理的法規,制訂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政策規定。
3、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區級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管理區政府性專項資金;參與全區治理亂收費及實施費改稅工作。
4、負責行政、事業、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的財務管理監督工作,指導、幫助、監督會計事務的管理工作和鎮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各項基金的征集、管理、使用工作。
5、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組織對國有資產現狀、運用和變動情況的調查分析,監督國有、集體資產的保值和增值;負責全區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亞洲開發銀行貸款等業務的綜合協調6、管理和監督;負責非貿易非經營外匯的管理。
7、負責政府采購制度的擬訂,提出區政府采購管理的辦法,編制政府采購實施計劃,負責做好政府采購的申請、招標、審查、監督
8、負責編制和落實區財政支農專項支出預算,籌措財政支農等管理工作。專項資金,做好項目申報和監督實施;制訂農業稅收政策,組織農稅的征收、管理和匯總工作。
9、負責制訂和實施全區財政科學調研和教育規劃;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財政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區財政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資產、財務、統計、審計以及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
10、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