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陽教育信息網簡介
泗陽教育信息網-泗陽縣教育局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4號)和《泗陽縣委、泗陽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泗發〔2010〕10號),設立縣教育局,掛“縣體育局”牌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國家、省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教育、體育的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地方性教育、體育法規、規章實施細則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定全縣教育、體育發展戰略思路,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改革;加快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研究制定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并指導、協調、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統籌規劃全縣群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及其監督管理;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運動項目設置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四)提出縣財政預算內教育、體育經費預算方案的建議;統籌管理省、市下達及本部門教育、體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育(體育)經費籌措、教育(體育)撥款、教育(體育)收費和教育、體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法規;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境外)對我縣的教育、體育援助和教育、體育貸款;組織協調對局管學校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全縣體育經費進行審計監督。負責統計全縣教育、體育經費投入情況。
(五)綜合管理全縣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社會力量辦學以及群眾性體育等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評估與檢查,負責全縣的學校體育、群眾性體育工作。
(六)初核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和中等專業學校(職業中學)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審核民辦學校(民辦職業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領導縣各體育方面的社團,負責全縣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
(七)組織征訂中、小學、幼兒園的有關教材。
(八)負責有關教育、體育單位黨的建設工作,對黨的建設的重要問題進行調研,提出指導性意見;按干部管理范圍做好對全縣中、小學、教育(體育)單位的干部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縣中小學和教育、體育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全縣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規劃和指導各個學校、各個教育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有關學校的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工作;做好學校的穩定工作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十)協同縣紀委(監察局)做好各學校、各教育、體育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
(十一)統籌規劃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規劃和指導本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二)主管全縣的教師、教練員工作。組織中小學及有關教育單位實施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的實施;組織貫徹落實省、市、縣制定的各級各類學校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標準的意見;統籌規劃、指導全縣中小學校和教育單位的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制訂農村中小學教職工隊伍建設的整體規劃并組織實施。
(十三)組織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勞動工資、職稱評審、職務聘任、獎懲等人事管理工作,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十四)負責全縣自學考試及有關教育考試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
(十五)主管全縣中等專業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在省總計劃內擬定本縣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劃;負責本縣初中、小學、幼兒園的學(園)籍管理,證書審核,協助上級教育部門做好中專、高中的學籍管理。
(十六)規劃、指導并推動教育系統的科學研究,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指導體育宣傳、體育科技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領域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組織開展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發展體育教育,制定并實施體育培訓計劃。
(十七)貫徹執行黨的知識分子政策,加強學校知識分子工作。負責教育、體育外事工作,組織參加對外教育、體育交流與合作。
(十八)統籌管理和指導協調全縣語言文字工作:加強文字規范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協助上級搞好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
(十九)統籌規劃并指導校辦產業、體育產業工作,指導學校后勤改革,協調和指導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擬訂全縣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范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服務標準化建設。負責全縣體育彩票發行管理。
(二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