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亭縣人民政府的主要職責
1、根據全縣工作重點和縣委安排部署,按照“規范、科學、現代”新型服務觀的要求,發揮“參謀助手、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后勤服務”四大職能
2、展調查研究、督促檢查、綜合分析、提出建議,擬定有關政策、規定。
3、協助縣委處理日常事務,協助縣委領導處理部門、鄉鎮請示縣委的各類問題;負責銜接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辦公室和縣委各部門、政府各部門和鄉鎮工作。
4、承擔縣委全委會議、常委會議、常委(擴大)會議、書記辦公會議和縣委領導召集的各類會議的籌備、組織工作。
5、負責起草、處理各類文電,草擬、審核縣委領導重要報告、講話等各類材料。
6、協調安排縣委領導的公務活動,協助縣委領導處理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7、接待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
8、承擔辦公室對口單位領導及來賓的接待工作。
9、指導、協調縣委調研室、縣保密局的工作。
10、負責縣委機關的后勤事務管理,搞好機關辦公用房調配、環境衛生、財務管理、安全保衛、后勤保障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