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處理市政府的日常政務和事務;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和部分會議材料。組織市政府會議,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對各部門、各縣區請示事項提出擬辦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對部門之間、縣區之間和市內外有關工作進行協調,及時向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信息和重大情況,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重大突發事件。
(三)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組織辦理市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及市政協委員提案,做好催辦、反饋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四)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工作、市政府總值班工作;主管全市政府信息工作,承辦數字白銀和電子政務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協調金融工作,引導對全市經濟建設和政府工作的宣傳報道,組織市政府新聞發布會。
(五)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和市政府領導同志公務活動的組織安排;開展調查研究,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市政府制定方針政策發揮參謀助手作用;指導全市政府系統辦公部門的工作。
(六)做好市政府領導同志的事務服務、市政府辦公室機關的后勤服務保障和退休干部職工的服務工作。
(七)負責貫徹執行外事僑務方針、政策,協調我市重大外事活動,協助處理我市重大涉外事務。
(八)負責管理市政府駐外辦事處、聯絡處的工作。
(九)負責管理市政府信息辦公室、市數字白銀工作辦公室、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和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十)承辦市政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