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機關及所屬非獨立核算單位財務管理和核算工作;承擔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審計工作
(一)人才交流中心:負責提供人才流動政策、法規的咨詢服務;受用人單位委托,組織實施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才;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二)社保局:負責全縣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農民工養老保險、被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保險以及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等工作。
(三)就業局:負責開展全縣就業再就業各項業務工作;承辦全縣失業保險各項業務;負責全縣失業人員的登記、認定以及企業吸納城鄉勞動者享受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的認定和審批工作。
(四)醫保中心:負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企業職工大病統籌、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的籌集、支付和管理。
(五)仲裁院:負責全縣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爭議仲裁;負責轄區內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爭議的仲裁;負責人才流動爭議的仲裁(調解)等工作。
(六)勞務辦:負責全縣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技能培訓)工作的監督檢查等工作;負責全縣勞動力轉移資源、培訓和輸出就業信息系統的建立和維護;負責全縣范圍內進城務工農民權益保護和服務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管理。
(七)職業技能鑒定所:負責全縣企業職工及社會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和考核工作。
(八)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負責監督檢查用人單位遵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等工作。
(九)信息中心:負責本單位綜合統計和信息資源數據庫的建設與維護;負責本單位信息系統的建設與維護;負責本單位網站的建設更新與維護;負責本單位辦公系統自動化建設和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