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海縣教育局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教育改革、實施素質教育的政策,提出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和步驟的意見,指導、協調并檢查實施工作。
二、統籌管理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會力量辦學、掃盲等工作;負責對鎮鄉人民政府及各類學校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評估;規劃、指導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科研工作。
三、統籌安排預算內教育經費和教育費附加及其他財政性教育經費;管理國(境)外對我縣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捐款;參與制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對直屬學校(單位)和社會力量教育機構的教育經費進行審計監督。
四、負責和指導直屬學校(單位)黨的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單位)校級領導干部管理,規劃并指導各類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做好學校穩定工作。
五、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的實施;協助管理系統內各類學校(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全縣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員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負責中小學(含幼兒園)、成人職業學校職稱評聘的有關工作。
六、管理、指導全縣學歷教育及其考試、考核工作;管理全縣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其他有關證書考試工作。
七、編制地方各類教育事業的年度招生計劃,負責全縣普通中小學的招生工作及高校、中專招生考試的組織工作。
八、統籌管理和指導協調全縣語言文字工作。
九、指導校辦產業、學校后勤改革;協調和指導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