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廳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公安廳受省政府、公安部的雙重領導。各市、縣(縣級市、區)設有公安局(分局),在鎮、鄉、街道設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
工作職責
打擊和防范各種刑事犯罪,實施治安行政管理,為社會、人民群眾提供救助便民利民服務;依法偵破各類刑事案件,查處各類危害社會管理秩序的治安案件;處置各類治安災害事故、負責大型活動安全保衛;依法對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集會、游行等實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開展國籍、出境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交通、車輛、駕駛員;組織實施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組織開展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重點建設工程和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內設機構
省公安廳設辦公室、政治部、紀委、機關黨委、警務督察總隊、經濟犯罪偵查總隊、治安管理總隊、刑事偵查總隊、出入境管理局、網絡安全監察總隊、科學技術處、外事處、信息通信處、審計處、禁毒緝毒總隊、交通警察總隊、法制處、裝備財務處、離退休人員管理處、信訪處、邊防局、消防局等28個業務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