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湖城青海格爾木市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對上級黨政部門的工作部署,結合實際提出貫徹意見。
(二)協助領導調查研究,綜合情況,推進工作。圍繞市政府在各個階段的中心工作和任務,全面準確地了解和掌握全市國民經濟運行基本情況,及時進行綜合分析,深入研究,提出建議,供領導決策參考。
(三)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以及市政府名義召開的其他會議準備、組織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四)組織起草并協助市政府領導審核政府工作、領導講話、以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件。
(五)承辦市政府各部門和各行委請示市政府的問題,研究并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或提請市政府會議決定。
(六)負責市政府與上級有關部門和市政府與市委、市人大、市政協、駐軍及駐格各大單位的工作聯系,協調安排市政府領導的公務活動。
(七)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行委、各鄉對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并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匯報。
(八)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并對市政府部門之間需要協調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九)督促檢查人大代表的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的提案辦理情況,收集、反饋市內外重要信息。
(十)處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及時向市委、市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饋的重要問題,辦理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