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規劃、方案;編制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縣人力資源規劃、開發工作,擬定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并組織實施,發展和規范全縣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擬定適合于本地經濟與社會發展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地方性法規、規章并組織實施;代表縣政府行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行政審核監督檢查職權。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處理勞動、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四)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執行國家和省、市促進城鄉就業的基本政策和措施,擬訂我縣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組織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和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推動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的落實;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五)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并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及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執行省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和運營政策;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審查。
(六)擬定全縣國家公務員各項管理制度,負責全縣公務員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辭退等各方面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制度和標準,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政策實施工作。
(八)研究擬定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推進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的實施;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研究生、博士生(后)管理辦法;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我縣(回縣)工作或定居政策;指導和協調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