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協同有關部門制定貫徹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綜合治理的具體辦法,并指導、監督實施,推動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二)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劃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進行分析研究,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三)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發展政策,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計劃生育科學研究規劃。
(四)根據省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編制人口和計劃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草案,制定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計劃草案;負責人口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人口計劃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五)制定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六)落實國家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獎勵扶助制度,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惠民政策與計生優惠政策的銜接,督促各縣(市區)落實市政府制定的對計劃生育家庭各項優惠政策的職責;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利益導向機制,做好計劃生育“三結合”工作,切實解決計劃生育家庭工作、生活、生產中的實際困難。
(七)加強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化建設。
(八)依法管理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指導全市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網絡建設;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范,協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
(九)依法對國家免費的計劃生育避孕藥具編制分配計劃并管理,對計劃生育避孕藥具進行質量監督。
(十)制定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干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
















